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保洁工作服务釆购项目(202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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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保洁工作服务釆购项目(2023年)
采购人: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六月
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保洁工作服务釆购项目(2023年)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保洁工作服务釆购项目(2023年) 三、采购预算: 1.投标限价: 投标限价(按正常生产状态下全年服务费):488400.00元(即按3700.00元/人/月,每月11人,全年12个月计算)。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保洁服务企业增值税和管理费用、保洁人员工资(含保险等社会福利待遇)。 2.服务人数及服务费计算: 正常生产状态下,按每月11人上班,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6天。 停产状态下,根据情况可以增减保洁人数,每天工作8小时。 采购人按人均薪资标准向服务供应商支付服务费,保洁服务人员实际工资标准和发放由服务供应商负责。 采购人负责保洁服务人员工作日早中晚三餐食;保洁服务人员住宿由服务供应商负责,包含在全年服务费中。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概况: 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箱厂”),共包括(南北两个厂区),分别位于黄海大道南边为干箱厂,黄海大道北边为特箱厂,主要从事集装箱生产制造研发。为提升厂区环境,改善厂容厂貌,箱厂将对2023年保洁外包服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对厂区内新、老办公楼、员工倒班宿舍、厂区内厕所及道路保洁、后勤服务(包括锅炉、送水、垃圾清运)、车间室外公共饮水点、车棚及公共区域(含配套设施区域、道路等)全厂区范围内卫生保洁服务等实行保洁服务对外承包。(门卫室建筑、车间内生产台位、轨道内区域不在服务范围。) 2.招标范围: (1)招标要求:本项目配备服务人员岗位编制最低人数要求为11人(含主管,保洁服务人员11人),非正常生产时11人可根据采购人的业务需求,经双方协定可适当增减人员配置,人员费用根据实际人数结算。保洁员要求年龄应不小于18岁,且男性员工年龄不能超过65岁,女性员工年龄不能超过50岁,办公楼保洁员,女性,年龄不超过45岁,具有三星级宾馆酒店保洁经验,持健康证,身体健康、仪容端庄、品格良好、工作热情有礼,曾接受专业清洁培训,掌握多项清洁工作程序和规程,穿装整齐。 (2)所有保洁人员必须具备微信及相应的办公硬件基础。 (3)承包方应有足够的保洁设备组织人员对厂区环境,办公区域环境进行日常保洁,保持厂区内环境美观,整洁。 (4)严格按照保洁标准作业流程,充分考虑保洁质量,效率,安全,环保等。 (5)承包方应遵守招标方各项管理制度,并承担其在招标方厂区内的安全责任。 3.服务需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建筑物清洁服务,及生活清洗、消毒服务,或持有保洁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一级)或清洗保洁企业资质证书(一级)或环卫保洁服务企业资质(一级)或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资质等级A级证书,或其他清洁保洁环卫行业企业等级证书(一级、甲级或A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致: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了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保洁工作服务釆购项目(2023年)采购文件的内容,包括其中的项目需求书及修改文件(如有)和有关附件,现自愿就参加上述采购项目投标有关事项,向采购人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连云港市有关招标、投标以及货物、服务采购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2.无条件服从采购人有关议程事项安排,自觉遵守相关的廉政纪律。 3.我单位承诺项目入场后,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保洁及安全管理业务的交接工作,积极接收原有工作人员,如工作人员出现短缺,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 4.我单位承诺保证人员投入、装备设备投入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保证在服务期限内保质保量地按照采购人的需求提供服务。 5.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同意采购人重新选择供应商提供服务;如已签订合同,我单位自愿与采购人解除合同,按实际服务天数结算服务费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地址: 承诺日期: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南北厂区) 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箱厂”),我司共包括(南北两个厂区),分别位于黄海大道南边为干箱厂,黄海大道北边为特箱厂,主要从事集装箱生产制造研发,为提升厂区环境,改善厂容厂貌,箱厂将对2023年保洁外包服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对厂区内新、老办公楼、员工倒班宿舍、厂区内厕所及道路保洁、后勤服务(包括锅炉、送水、垃圾清运)等实行保洁服务对外承包。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箱厂行政办公楼,生产设备部办公楼、员工倒班宿舍楼、北厂特箱办公区、北厂员工宿舍区域、厂区厕所、车间周边道路、车间室外公共饮水点、车棚及公共区域(含配套设施区域、道路等)全厂区红线范围内卫生保洁服务。(门卫室建筑、车间内生产台位、轨道内区域不在服务范围。) 保洁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卫生保洁服务)。 2.1 保洁服务: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招标范围内卫生保洁服务。 2.2 办公室: 室内地面、门口及装饰包括低位墙身、落地玻璃、飘檐、天顶、墙面、墙身、饰品饰物、灯具、烟灰盅、前台、显示器、招贴、指示牌、电器开关、垃圾桶等。 2.3 会议室: 地面、地毯、木地板、墙面、墙身、地脚线、天花、灯罩、风口、玻璃幕墙、饰品饰物、灯具、指示牌、电器开关、垃圾桶、音响设备等。 会议室使用前清洁,使用后大清洁复原。 2.4 其他办公区域: 墙-地-顶设施及设置:天花、灯罩、风口、墙身、指示牌、 地脚线、开关盒、消防设施、玻璃门窗(框)、门、玻璃幕墙、卡位、桌面、椅子、屏风、装饰品、电话、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饮水机、地面、地毯等的日常例行清洁、循环保洁、定期清洁等。 2.5 垃圾收集: 办公场所范围内垃圾收集,并清运至项目指定的垃圾存放点。 2.6 卫生间: 地面、墙身、地脚线、天花、灯罩、门(框)、洗手台、洗手盆、镜子、纸盒、洁具、尿斗、不锈钢件、隔板、风口、抽风机等。 2.7 茶水间: 门(框)、洗手盆、天花、墙面、开关、指示牌、分类垃圾桶、设施及家电等。 2.8 楼层公共区域: 电梯厅、消防通道、楼层走廊、走火梯(上述区域的地面、墙身、地脚线、栏杆、扶手、天花、石材、灯罩、风口、烟感器、消防箱、玻璃窗、门、玻璃、指示牌、电器开关、多媒体显示屏、绿化植物盆底及四周等)。 2.9 停车场: 地面、墙壁、消防箱及设备、栏杆、停车设施、道闸、指示牌、反光标志、公用设施等。 2.10 公共区域: 外围地砖、绿化带、公共设施、排水管、沙井、明渠、花基、低位墙身、招牌、人行道路、果皮箱、沙箱等。非绿化区域的杂草拔除清理。 2.11 装修、改造期间保洁服务:主要范围是厂区内装修、改造阶段,公共区域的垃圾清理、卫生间清洁等。 2.12 空置区域保洁:空置区域卫生清洁服务。 2.13 垃圾收集及分类服务。 2.14 门卫室建筑、车间内生产台位、轨道安全线内区域不在服务范围。 3. 垃圾收集: 主要范围是厂区红线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到厂区指定垃圾放置点,包括垃圾分类收集,保证日产日清,并根据连云港市政府规定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及清运。 4. 空置区域保洁:每月清洁1次,包括地面、天花、墙身、大门、窗框、窗帘等设施设备的打扫、除尘、除迹。 5. 石材晶面养护:主要范围是办公楼区域内石材地面及墙面定期晶面养护服务。 6. 地毯、地胶清洗:办公区域地毯、地胶每季度清洗一次,木地板每季度保养一次;会议室地毯每周清洁一次。 7. 卫生用纸投放:负责各洗手间卫生用纸的投放、补充(用纸由甲方提供,中标方负责投放、补充工作)。 8. 服务期限: 12个月。 9. 工作时间 正常生产状态下,按每月11人上班,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上班6天。 停产状态下,甲方根据生产安排不同,需求人数不同,结算标准不同,均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向乙方支付当月保洁费用。 10.联络、考勤: 合同期内乙方要保证联络、沟通顺畅;考勤工作由乙方保洁主管如实进行每日考勤,并接受甲方监督。 11.保洁主管: 保洁服务单位需安排保洁主管一名(属于11人上班之一),作为乙方代表联系人,负责日常联系和管理工作,对保洁队伍的安全、防疫、质量、人员安排调度、日常考核、考勤等工作进行日常管理。主管需要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及管理水平、沟通能力,能协助甲方将工作落实到位。 12.服从管理: 保洁服务单位相关人员需服从甲方一切管理规定。 三、 保洁服务频次表
四、 质量标准 符合《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保洁工作服务范围、标准(2023年)》。 五、技术方案的内容要求 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保洁工作服务釆购项目(2023年)保洁工程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供应商须列明中标后项目清洁管理机构的模式 ,具备适合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等,并向采购人提供有关人员职责名单及其资质证、上岗证复印件,中标人于进场后三天内将上述人员证书原件送采购人核验。 2.投标供应商须列明对员工的培训与监管的内容、规则及执行措施。特别须注明消杀清洁实施人员的培训情况及特殊专业业务程度。 3.投标供应商须为员工制作工作服,制服式样应符合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保洁服务形象情况,并提供样板图。 4.投标供应商须列明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清单(如三轮车、电动清扫机等,注明名称、规格、数量),同时,应对设备使用权进行界定,主要分为专用和共用两类,专用是指供本保洁服务项目专门使用,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动至他处使用的设备,共用是指投标供应商公司配置的大设备,可在不同项目使用。所采用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投标供应商投入的设备在中标进场后20天内经采购人验收认定。由投标方上报方案后确定。 六、保洁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列明本项目油污、石材、不锈钢面、玻璃面等装饰的处理程序、频次、方法、质量标准,特别是本项目地面石材晶面处理方案。 2.投标供应商须列明本项目所使用的清洁物料清单(注明名称、品牌/型号、厂家、用途及预测的月均使用数量),同时,应提供清洁物料的管理规程和操作流程。 3.投标供应商须列明保证质量、安全、文明作业的措施。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确认的技术方案编制各项清洁服务计划,中标后必须按此计划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中标人须每月30日之前提交本月清洁服务的出勤记录和下月清洁服务计划。 4.投标供应商另应提供以下管理方案: A、人员缺岗安排,包括人员替岗、主管替岗 B、上下班班次及检查制度要求(需结合项目安保要求) C、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人员应急值岗安排 D、与所有派往采购人厂区的工勤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工勤人员保密责任;要定期对工勤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谈话,履行保密提醒义务,确保工勤人员遵守采购人保密管理要求,不泄露采购人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投标供应商必须明确清晰,如采购人因生产任务需要夜间加班生产,将需要增加夜班人员; 请针对此种项目情况,在编制管理方案中,考虑合理的人员班次和人数安排、现场清洁品质呈现及保障安排。 采购人可对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及提出修改意见。 5.针对采购人对清洁工程服务的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列明承包范围内的各项清洁质量考核标准,以及建议检查方法。 七、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构成 1.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供应商须知 (4) 开标、评标、定标 (5) 合同书格式 (6) 投标文件格式 2. 投标文件编制 2.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2.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2.3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2.4 如果因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2. 投标报价及计量 2.1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2.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投标风险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 2、投标单位需提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3、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使用:用于经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被政府部门追诉、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承包期内不正常经营管理、承包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他人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承包单位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奉还。 3.1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甲方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 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招商银行连云港连云支行 账 号: 1219 0799 9610 777 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 税 号: 9132 0700 7698 9282 9U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光路6号 电话号码: 0518-8234962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连云港连云支行 银行账户: 1219 0799 9610 777 采购人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投标供应商最迟应于投标截止时将全额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以上指定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 (2)如采用保函或保险等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采购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需开具给采购人(受益人也必须是采购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原件提交至开标室的时间为准,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的,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3.3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计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5 为使投标保证金得以顺利退还,请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投标文件格式》“退保证金说明”中的内容并按要求填写及签章。 3.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 (1)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4.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4.1 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贰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并且编制目录、自目录起(含目录,以阿拉伯数字“1”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除封面封底外,非原件资料应双面打印或复印,均使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4.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1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5.2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封装。 5.3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5.4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1.2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2)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1.3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时间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2 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六、询问、质疑、投诉 1. 询问 1.1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2. 质疑 2.1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质疑: (1)招标文件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5个工作日;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布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 合同的订立 1.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 合同的履行 2.1 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 八、适用法律 1. 采购人及投标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一、开标 1.采购人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开标时,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一览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3.采购人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采购方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二、评标委员会 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供应商。 3.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但该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书面要求投标供应商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这些修正不应影响评标的公平公正。 三、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1 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2 只有全部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对投标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2.3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3. 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3.1 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3.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二:《技术评审表》; 3.3 商务评审 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商务评审表》 4.4 价格评审 4.4.1 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投标服务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3)对投标服务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供应商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价; (4)对非关键、非主要内容的费用,如果投标供应商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 (5)对数量的评审,以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所明示数量为准;《用户需求书》未明示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供应商的澄清文件决定; (6)本条款中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核实价。 4.4.2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报价若低于采购预算金额的80%,须对报价合理性及成本构成作书面说明(如报价成本分析),并获得评标委员会及业主方认可,如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报价成本价格分析表详细分析的,所提供证明材料未能获得评标委员会及业主方认可的,将被视为低于成本报价而报价无效。 4.4.3计算价格评分:以全部进入价格评审的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当评标价等于基准价时,价格分为50分;评标价高于基准价1%从50分中扣1分,评标价低于基准价1%从50分中扣0.5分,按线性关系计算价格得分,价格分最低为0分。 4.4.4评标总得分及统计:将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5.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5.2 中标价的确定: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 5.3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6. 发布中标结果 6.1公示期间,投标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 6.2公示结束后,如无投标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采购人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知》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收到。 6.3经招标方招标工作小组审查、评估、论证后,将结果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并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七日内签定承包合同。 四、发标、投标、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 1、发标时间:2023年6月7日 2、发标地点:箱厂办公楼102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李勇刚 TEL:82349666/FAX:82349688 3、投标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13日下午五点 4、标书送达地点:箱厂办公楼303综合管理部联系人:李清华TEL:82349631/FAX:82349688 5、开标时间:2023年6月14日下午二点 6、开标地点: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7、评标:招标方组成评标工作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六月七日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 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供应商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技术评审表
注: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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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范围 |
1 | 同类项目经验 | 10 | 2020年至今签订或2020之前签订且正在执行的同类物业保洁项目合同中,合同年度金额为80万元(含)以上项目,一个得1分,如有业主正面评价证明的,再加1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正面评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缺少不计分) |
2 | 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 | 5 | 投标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连云港地区)有固定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为准)得2分;投标供应商在连云港地区目前在管项目每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营业执照、业绩合同复印件、缺少不计分) |
3 | 财务状况 | 5 | 连续3年盈利得5分,连续2年盈利得3分,不连续2年或1年盈利得1分,其他得0分。以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项最高得5分。 |
4 | 项目服务的连续性 | 5 | 自2019年以来具有同一项目(合同年度金额为80万元(含)以上项目)连续3年以上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缺少不计分)。 |
25分 |
四、服务标准
范围 | 项 目 | 质量标准 |
外围 | 大院地面清扫 | 无垃圾、积水 |
大门 | 无积尘、无污垢 | |
垃圾桶清洁 | 无垃圾、积水 | |
冲洗外围地面 | 干净、无污迹 | |
接待室 | 抹桌子台面 | 无积尘 |
扫地、拖地 | 无垃圾 | |
抹窗户框、槽 | 无积尘 | |
抹2米以下的设施设备 | 无积尘 | |
扫天花 | 目视无尘、无蜘蛛网 | |
办公室 | 抹桌子台面 | 无灰尘 |
抹椅子表面 | 无灰尘 | |
抹椅子下面 | 无积尘 | |
地面扫、拖 | 无垃圾、无污染 | |
抹窗户框 | 无污迹 | |
抹窗户槽 | 无杂物 | |
倒、清洗烟灰缸 | 无堆积烟头 | |
倒垃圾 | 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 |
抹室内玻璃 | 无污迹 | |
扫天花 | 无尘、无蜘蛛网 | |
抹门框、门顶 | 无积尘 | |
抹柜子四周表面 | 无尘 | |
抹沙发 | 无尘 | |
公共卫生间 | 清抹隔板 | 无积尘 |
窗户框槽 | 无积尘 | |
洗手盆清洗 | 无污迹 | |
清抹镜子 | 无水印 | |
厕兜清洁 | 无污迹 | |
地面清洁 | 无污迹 | |
清抹墙壁、玻璃 | 无积尘 | |
清抹天花、通风扇 | 无积尘 | |
楼梯 | 清抹楼梯扶手 | 无灰尘 |
清抹应急灯、排风口表面 | 无积尘 | |
地面扫、拖 | 无垃圾 | |
楼梯横梁 | 无尘 |
附件1:
特殊关联企业回避条款
甲方: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
乙方:
一、定义:特殊关联企业是指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所属各单位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特定退休人员、特定离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实际控制、担任高层管理职务,并与集团及所属各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个体、私营企业,以及上述人员投资入股、实际控制、担任负责集团及所属各单位业务的高层管理职务,并与各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外商投资企业。
本条款所规定的 “领导人员”,是指集团及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派驻联营、参股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本条款所规定的“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集团及所属各单位任命的,以及派驻联营、参股企业的,在生产经营、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本运作、物资采购、工程项目等领域的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以及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认定的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本条款所规定的“特定退休人员”,是指集团及各单位已退休三年以内(含三年)的领导人员、技术部门及销售部门负责人。
本条款所规定的“特定离职人员”,是指集团及各单位辞退、开除或辞职三年以内(含三年)的,原担任各单位领导人员、技术部门及销售部门负责人的人员,改制企业分流安置人员除外。
本条款所规定的“特定关系人”,是指与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特定退休人员、特定离职人员有近亲属或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员。
二、在签约前,乙方确认已充分了解甲方关于特殊关联企业的定义以及甲方禁止和禁止类特殊关联企业合作的有关规定,并在与甲方签署相关本合同时书面承诺其不属于禁止类特殊关联企业的范围。
三、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随时对乙方是否属于特殊关联企业或禁止类特殊关联企业予以审查,乙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现乙方就其是否属于禁止类特殊关联企业做出了虚假陈述,则甲方随时有权单方终止已签署的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因情况变化而属于禁止类特殊关联企业,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解决本合同终止后的相关善后事宜。
附件2:
保洁工作月度考核表 | |||||||||
序号 | 范围 | 标准内容 | 权重 | 日常考核分统计 | |||||
1 | 办公楼 | 办公室 | 抹桌子台面 | 无灰尘 | 40 | ||||
抹桌子下及移动柜面 | 无灰尘 | ||||||||
抹电脑及电话机全面 | 无灰尘 | ||||||||
抹室内绿色植物 | 无积尘 | ||||||||
地面扫、拖 | 无垃圾、无污染 | ||||||||
地面扫、拖边角处 | 无污迹 | ||||||||
抹窗户框、窗户槽 | 无杂物 | ||||||||
倒垃圾 | 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 ||||||||
抹室内玻璃 | 无污迹 | ||||||||
扫天花 | 无尘、无蜘蛛网 | ||||||||
抹门框、门顶 | 无积尘 | ||||||||
抹柜子四周表面 | 无尘 | ||||||||
抹沙发、饮水机 | 无尘 | ||||||||
清抹楼梯扶手、横梁 | 无尘 | ||||||||
清抹应急灯、灭火器表面 | 无积尘 | ||||||||
清抹隔板 | 无积尘 | ||||||||
卫生间 | 窗户框槽 | 无积尘 | |||||||
洗手盆清洗 | 无污迹 | ||||||||
清抹镜子 | 无水印 | ||||||||
厕兜清洁 | 及时无污迹 | ||||||||
便池清洗 | 及时无污迹 | ||||||||
地面清洁 | 无污迹 | ||||||||
清抹墙壁、玻璃 | 无积尘 | ||||||||
清抹天花、通风扇 | 无积尘 | ||||||||
更换厕纸、添补洗手液 | 无缺失 | ||||||||
楼梯间 | 清抹楼梯扶手 | 无灰尘 | |||||||
清抹应急灯、排风口表面 | 无积尘 | ||||||||
地面扫、拖 | 无垃圾 | ||||||||
楼梯横梁 | 无尘 | ||||||||
会议室、培训室、接待室、员工之家 | 抹桌子台面 | 无积尘 | |||||||
扫地、拖地 | 无垃圾 | ||||||||
抹窗户框、槽 | 无积尘 | ||||||||
抹2米以下的设施设备 | 无积尘 | ||||||||
扫天花 | 目视无尘、无蜘蛛网 | ||||||||
大堂 | 地面扫、拖 | 无垃圾、无污染 | |||||||
地面扫、拖边角处 | 无污迹 | ||||||||
抹玻璃 | 无污迹 | ||||||||
抹指示台 | 无污迹 | ||||||||
2 | 外围 | 路面按时清扫 | 干净、无垃圾残留 | 30 | |||||
倒垃圾 | 不可堆积过满 | ||||||||
通道两边及垃圾清理 | 无垃圾残留 | ||||||||
垃圾箱擦、洗 | 干净、整洁 | ||||||||
食堂楼下及吸烟处进行卫生清扫 | 无垃圾、积水、烟头 | ||||||||
3 | 车间卫生间 | 所有厕所的地面、蹲位、洗手池周边要随用随清 | 地面、台面不可存有积水、脚印等污垢 | 30 | |||||
墙面、门窗、天花等部位每日一清 | 不留污垢 | ||||||||
厕纸保持常有 | 厕纸无缺 | ||||||||
垃圾桶及时清理 | 不得满出 | ||||||||
洗手盆清洗 | 无污迹 | ||||||||
清抹镜子 | 无水印 | ||||||||
地面清扫、拖 | 无污迹、积水 | ||||||||
厕所门口吸烟区域及时清扫,烟灰桶及时清倒。 | 无积水、烟头、垃圾残留 | ||||||||
清抹墙壁、玻璃 | 无积尘 | ||||||||
本月日常考核分合计 | |||||||||
考核人签名: | 监管人: | 部门负责人: | 被考核责任人: | ||||||
备注: 1、本清洁月度考核表作为支付清洁费用的依据。 2、综合部负责办公区域及厂区外围管理评分。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对卫生工作进行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保洁员工进行纠正,如未有效改正将实施扣分。 3、月度考核分在90分以上(含、下同),全额支付上月保洁费用,针对扣分项目乙方进行认真整改;考核分在90分以下、80分以上,扣除5%的月度保洁费用;考核分在80分以下、70分以上,扣除10%的月度保洁费用;考核分在70分以下、60分以上,扣除20%的月度保洁费用;考核分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严重违约,当月不支付费用,并要求专项整改,对整改无效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
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供应商完全响应(或优于),则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负偏离,并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保洁工作服务釆购项目(2023年)
采购项目编号: LYGBJ-20230615
分项 | 金额(元) |
服务 | |
其他费用 | |
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
注:1.此表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金额总数,包括《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全部内容。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2.1拟任执行管理负责人及服务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 姓名 | 年 龄 | 分工岗位 | 培训证书 | 服务年限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管理负责人 | |||||||
服务人员 | |||||||
…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2.2.2 专业人员的时间计划表
本项目拟安排人员的进驻时间、工作明细时间、工作量等。
序号 | 服务区域 | 人数 |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
2 | ||||
3 | ||||
… |